國旗上印廣告,違法 最.高可被罰100萬元
眼下又臨近國慶節,使用國旗的地方多了起來,餐飲老板們千萬要慎重。小編覺得,有必要再重新看看相關法律法規了。
首先,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九條規定:
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一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、國歌、國徽,軍旗、軍歌、軍徽;…
(十一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”
要敲黑板劃重點的是,除了國旗,餐飲老板們還應該注意,國徽、黨徽、國歌、軍旗等,同樣不得用于廣告內容。
否則,后果很嚴重。
《廣告法》第五十七條規定: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,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,情節嚴重的,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,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、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;對廣告經營者、廣告發布者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,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,情節嚴重的,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、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:
(一)發布有本法第九條、第十條規定的禁止情形的廣告的;…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》第十八條規定:“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,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 。”
如果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、毀損、涂劃、玷污、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,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;情節較輕的,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》第十五條規定:“在公共場合,故意篡改國歌歌詞、曲譜,以歪曲、 貶損方式奏唱國歌,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,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?!?